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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
陈晓云律师
北京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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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云律师,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法院工作多年。

◆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北京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城环城国际汽车配件城有限公司、北京金开利德国际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处理了大量遗产继承、房屋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类案件。

 

◆近期代理的主要案件:

 

美国闫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美国周某与周某某房屋继承纠纷案;

●美国周某与被告周某、第三人周某3房屋继承纠纷案;

●美国林某与北京伊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美国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美国王某与马某等人借名买房纠纷案;

●美国李某与福某离婚纠纷案;

美国王某与樊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美国杨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加拿大周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加拿大杨某与杨某物权保护纠纷案;

加拿大张某与彦某离婚后房产纠纷再审案;

加拿大张某就彦某离婚后房产执行异议案;

加拿大孙某与李某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案;

●英国吕某与北京朱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英国刘某与杨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英国高某房屋变更登记;

●法国BARBOSA离婚案;

德国唐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奥地利高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澳大利亚谭某与高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澳大利亚吴某与吴某房屋继承纠纷案;

澳大利亚刘某与温某离婚后央产房产纠纷案;

●日本李某等人遗产房屋分割纠纷案;

●日本杜某等人遗产房屋分割纠纷案;

●北京吴某与柳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陈某与郭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唐某与徐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苏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严某与孙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崔某与金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许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沈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方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秦某等房屋继承纠纷案;●北京郑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张某等人房屋遗赠纠纷案;

北京刘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耿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周某等人央产房继承案;

北京赵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叶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靳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马某与王某等人继承纠纷案;

北京贾某与马某央产房继承纠纷案;

北京王某等人与陈某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王某等人与陈某一次性抚恤金纠纷案;

●上海罗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深圳陶某与张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北京杨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赵某与王某继承纠纷案;

●黑龙江易某与张某、陶某等人物权保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北京大学教授王某离婚后房产纠纷案;

●北京高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曾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王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黄某与北京某农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苏某与苏某等房屋合同纠纷案;

北京张某与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陈某与徐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王某与王某、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王某等人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

北京卢某就赵某二手房买卖房屋执行异议案;

北京卢某就朱某与赵某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调解书撤销之诉案;

北京幺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江苏某有限公司与杭州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辽宁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吉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北京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朱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北京谢某与辛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

北京关某与孙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

中国某报社与李某名誉权纠纷案;

北京罗某与王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杨某与李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张某与王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叶某与董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陶某与孙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王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贾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北京王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赵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郑某与韩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钟某与朱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王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

成都某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诉国家发改委招标采购争议案;

成都某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诉湖南省发改委招标采购争议案;

北京牛某与李某相邻关系纠纷案;

北京宋某与曹某相邻关系纠纷案;

●北京赵某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朱某与庄某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国际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百货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

格力诉广州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案;

格力诉广州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民事案;

“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财政部招标采购争议案二审;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环保厅评价范围界定案;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从化市财政局招标采购投诉案;

北京某设备公司政府招标采购投诉案;

北京某农产品公司、某商贸公司与家乐福蔬菜直采招标项目投诉案。

 

◆近期经手的非诉事务:

 

婚姻继承方面:审查遗嘱、辅助立遗嘱、起草审查离婚协议、夫妻财产协议、家庭财产协议等。

 

合同事务方面:审查制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商铺租赁转让合同、借名买房合同等各类合同。

 

公司事务方面: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伤处理等。

 

政府采购方面:审查、修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参与处理政府采购质疑事宜,审查、修改供应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代为处理质疑投诉等事宜。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七省大院)10号楼6

律所地图:http://j.map.baidu.com/oahD

微信:138 1001 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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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政府采购的影响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5-10 10:07)    点击:310
 

此次由次贷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可谓影响深远,有可能是1929大危机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这从美国8500亿美元、英国5000亿英镑、德国5000亿欧元的庞大救市计划,冰岛、迪拜、韩国等国家处于破产或濒临破的产境地可见一般。

由于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靠出口来带动,尤其是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的出口。而此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又主要发端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以致这些国家地区的需求严重下降,中国的出口也随之出现下滑,中国供应商参与国外政府采购的机会明显也受到严重影响。

美国今次救市之余还将扩大和加强基础建设,以拉动美国国内需求,但由于美国多为私营企业,其面对当前危机,尤其在很多人认为危机远未到头的情况下,能有多少意愿或胆识加入其国内需求拉动计划,这不能不让人存疑。

即使美国能很好地引领私营企业参与美国国内基础建设,而基础建设很大程度牵扯到政府采购事宜,需要大量的美国财政拨款,但美国财政拨款受体制所限一般周期都比较长,加之美国境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限制、技术和贸易壁垒以及语言环境障碍等,中国供应商要想深入参与美国政府采购市场仍任重道远,非一朝一夕之易事。

而中国供应商在其他发达国家政府采购中面临的情况也都大同小异,可见中国供应商想借此次危机扩大加入欧美等国家地区的基础建设,抢占欧美等国家地区的政府采购市场,不敢说可能性没有,但其艰难程度显而易见。

以往研究表明,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市场或多或少都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性,如美国的《购买美国产品法》等,可谓是这种保护的集中代表。这而一旦经济出现动荡时,出于种种原因,他们也往往更倾向于强化国内贸易保护,对原本就凤毛麟角的有条件的中国供应商继续参与国外政府采购无疑是雪上加霜。

但这并不代表就只能坐以待毙,至少我们可以用手中掌握着的1.9万余亿美元外汇储备为基础,一方面,以参与全球金融危机求助计划为条件,适时创造中国供应商参与各国当前基础建设等政府采购领域的短期机会。另一方面,借此为中国即将加入WTOGPA(《政府采购协议》)争取更为有利的长久性条件,以保证中国供应商今后能更顺利地参与国外政府采购市场。

这些是中国供应商真正走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经之路,事关今后中国崛起继续的关键里程,尽管一如前述,其中难度不可小觑,但各方仍应协调配合做到不到最后绝不轻言放弃。

所以,中国供应商的主要机会在当前和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更多的仍然集中在国内的政府采购市场。

中国作为深处经济全球化一体化中重要的一员,又是美国的重要债权国,主要外汇储备也多为美元,尽管金融环境仍较为封闭,但也无法完全置身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影响之外。

据北京《华夏时报》披露,9月份全国税收比去年同期只增加了2.5%,远逊上半年33.5%的增幅,如果计及通胀,事实上已是负增长。

据统计数据显示,近期移出中国的资金量也已达800亿美元之巨,估计国外总部抽调其在华分支机构营运资金回救不在少数。而中国沿海近期大量中小企业关闭除自身原因外,多少也与之不无牵连。

国家统计局也刚刚发布新闻称,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下降2.3个百分点。

以上无不显示全球性金融危机已然对中国实体经济造成不小影响。

如果说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面对国内乃至东亚不振的需求,我们还可以借助对欧美等的出口来保证国内的经济增长,现如今欧美经济自身难保,还想其需求外溢并从中获益,则多少有些过于乐观了。

因此,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立足国内需求来拉动经济稳定增长已成为时下各方共识,而其中又以如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作用显得尤为关键。

我们知道,政府采购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商品交易关系,更兼具宏观调控功能。通过财政性资金 “公开、公平、公正” 地投向,保证公平、构建和谐、促进竞争、引领产业、推动经济,是现代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功能不可缺失的作用。

而中国当前更需要集中发挥政府采购之作用,不仅是以往中国宏观调控由行政手段日益转向经济手段的客观进程延续,更是现实使然。而政府采购无疑是政府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经济的集中手段之一,尤其在拉动需求方面,其作用还将越来越重要。

国内总需求不振,已导致国内不少企业面临困境。通过政府采购,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扩大局部需求,再通过投资乘数作用,促进整个国内总需求的增长,显然不失为保证经济增长的有益尝试。所以政府采购需求不出意外将会继续扩大。

中国政府采购从1998年的31亿到20074000余亿已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2008年的政府采购市场也不乏良好预期。在拉动内需的大环境下,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政府采购的发展,还将进入一个新的平台,这对中国广大供应商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机会。

不过,国内政府采购市场的光明前景,并不能回避国内政府采购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由于国内需求有限,僧多粥少的局面还将客观存在一段时间,在国内供应商甚至国外供应商生存条件的压迫下,竞争势必空前激烈,如果不能很好地规范国内政府采购市场,无疑将影响政府采购在拉动内需上的作用。

所以,切实完善中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保障公平、促进竞争、加强监管、扶持中小企业,扩大自主产品采购,无疑会为国内政府采购健康发展、拉动国内需求、提升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展望今后,尽管危机很大,但凡事皆有两面性,如果我们能国内国外相结合,拓展国外政府采购市场的同时,依法适当保护国内政府采购市场,处理得当,化危机为机遇未尝不可能,相信中国的政府采购明天阳光依旧!

作者:陈晓云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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