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陈晓云
陈晓云律师
北京 海淀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陈晓云律师,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法院工作多年。

◆现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北京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城环城国际汽车配件城有限公司、北京金开利德国际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处理了大量遗产继承、房屋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纠纷、劳动争议等多类案件。

 

◆近期代理的主要案件:

 

美国闫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美国周某与周某某房屋继承纠纷案;

●美国周某与被告周某、第三人周某3房屋继承纠纷案;

●美国林某与北京伊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美国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美国王某与马某等人借名买房纠纷案;

●美国李某与福某离婚纠纷案;

美国王某与樊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美国杨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加拿大周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加拿大杨某与杨某物权保护纠纷案;

加拿大张某与彦某离婚后房产纠纷再审案;

加拿大张某就彦某离婚后房产执行异议案;

加拿大孙某与李某离婚孩子抚养权纠纷案;

●英国吕某与北京朱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英国刘某与杨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英国高某房屋变更登记;

●法国BARBOSA离婚案;

德国唐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奥地利高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澳大利亚谭某与高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澳大利亚吴某与吴某房屋继承纠纷案;

澳大利亚刘某与温某离婚后央产房产纠纷案;

●日本李某等人遗产房屋分割纠纷案;

●日本杜某等人遗产房屋分割纠纷案;

●北京吴某与柳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陈某与郭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唐某与徐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苏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严某与孙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崔某与金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许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沈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方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秦某等房屋继承纠纷案;●北京郑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张某等人房屋遗赠纠纷案;

北京刘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耿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周某等人央产房继承案;

北京赵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叶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靳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马某与王某等人继承纠纷案;

北京贾某与马某央产房继承纠纷案;

北京王某等人与陈某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王某等人与陈某一次性抚恤金纠纷案;

●上海罗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深圳陶某与张某等人房产继承纠纷案;

北京杨某等人房屋继承纠纷案;

北京赵某与王某继承纠纷案;

●黑龙江易某与张某、陶某等人物权保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北京大学教授王某离婚后房产纠纷案;

●北京高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曾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王某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黄某与北京某农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苏某与苏某等房屋合同纠纷案;

北京张某与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陈某与徐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王某与王某、郑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北京王某等人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

北京卢某就赵某二手房买卖房屋执行异议案;

北京卢某就朱某与赵某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调解书撤销之诉案;

北京幺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江苏某有限公司与杭州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辽宁某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吉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北京某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朱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北京谢某与辛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

北京关某与孙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

中国某报社与李某名誉权纠纷案;

北京罗某与王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杨某与李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张某与王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叶某与董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陶某与孙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王某离婚房产纠纷案;

●北京贾某与李某离婚纠纷案;●北京王某与何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李某与赵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郑某与韩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钟某与朱某离婚纠纷案;

北京王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案;

成都某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诉国家发改委招标采购争议案;

成都某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诉湖南省发改委招标采购争议案;

北京牛某与李某相邻关系纠纷案;

北京宋某与曹某相邻关系纠纷案;

●北京赵某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朱某与庄某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刘某与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某国际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百货公司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案;

格力诉广州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案;

格力诉广州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民事案;

“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财政部招标采购争议案二审;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环保厅评价范围界定案;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从化市财政局招标采购投诉案;

北京某设备公司政府招标采购投诉案;

北京某农产品公司、某商贸公司与家乐福蔬菜直采招标项目投诉案。

 

◆近期经手的非诉事务:

 

婚姻继承方面:审查遗嘱、辅助立遗嘱、起草审查离婚协议、夫妻财产协议、家庭财产协议等。

 

合同事务方面:审查制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商铺租赁转让合同、借名买房合同等各类合同。

 

公司事务方面: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伤处理等。

 

政府采购方面:审查、修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参与处理政府采购质疑事宜,审查、修改供应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代为处理质疑投诉等事宜。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院(七省大院)10号楼6

律所地图:http://j.map.baidu.com/oahD

微信:138 1001 2526

手机:138 1001 2526

邮箱:122815602@qq.com

乘车路线:123344快、345361367671695919支、9193925区、9549572967998、运通101、运通104、运通201,马甸桥西站(路北)下。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单位虚开“员工收入证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1-05-04 13:59)    点击:387
    职员透支信用卡几千甚至数万元不还。为了追讨欠款,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将出具收入证明的十余家单位告到法院,要求他们为其“出证(出具员工收入证明的简称)”行为承担责任。法院认定这些单位虽然出具了收入证明,但和银行签订银行卡服务合同并透支的都是职员个人,银行无权要求单位还款。近日,法院做出裁决,14起案件被驳回。(引自2008年3月6日北京晨报刊登该报记者武新、张硕《虚假收入证明银行买单》一文)

到底谁应该为不实的收入证明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出证单位?还是银行?要确定责任承担,应先厘清出证单位、员工与发卡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信用卡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信用卡服务合同关系。员工作为信用卡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与发卡银行签订信用卡服务合同时负有向发卡银行提交真实收入证明的义务。签订信用卡服务合同之前,发卡银行与员工之间存在信用卡服务合同缔约关系,在缔约阶段,发卡银行会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依据前述材料决定是否向员工发卡及确定透支额度。其中员工的资信状况就包括员工所在单位出具员工收入证明。出证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发卡银行依据员工提交的“员工收入证明”决定向申请人发卡并确定持卡人的透支额度。若员工提供的“员工收入证明”为虚假的,则其行为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发卡银行则可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即可根据员工实际的收入调整信用卡透支额或者撤销信用卡服务合同(销卡)。发卡银行可一并要求员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变更信用卡服务合同的,可追究信用卡持有人的违约责任;对于撤销信用卡服务合同的,发卡银行还可依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向员工的缔约过失责任。

出证单位与发卡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或缔约关系,员工收入本身是客观事实,虚假的员工收入证明则是对客观事实的歪曲,从而影响发卡单位是否发卡以及透支额度,进而影响发卡银行的风险。但与发卡单位存在合同(缔约)关系的是员工,而非为员工提供收入证明的单位,因此,发卡银行即使依据员工收入证明决定发卡及透支额度,而后发卡银行因为持卡人没有履行信用卡服务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无法请求出证单位承担合同法上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第四条、第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出证单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并使发卡银行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时,发卡银行可要求出证单位故意出具虚假的员工收入证明的行为追究其侵权责任。

                                               (作者:陈晓云,北京)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晓云律师提供“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招标投标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晓云律师,陈晓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晓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1001252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晓云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淀区律师 | 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晓云律师主页,您是第265121位访客